乐·鸣|扬青春风采 创文明寝室

发布时间:2022-11-08

 

DORMITORY

扬青春风采

创文明寝室

于微末处动青春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于无声处响惊雷

为进一步落实学院文明寝室建设各项工作,优化宿舍环境,丰富校园文化生活,构建和谐文明校园,调动广大学生参与文明寝室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增强学生自我约束、自我监督、自我管理的意识,创造规范、整洁、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,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,促进人才培养,我校开展文明寝室评选活动。根据《浙江音乐学院文明寝室评选办法》(试行),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

 

评选类型与名额

本次评选院级优秀寝室、特色寝室若干个。

 

评选对象和条件

评选对象为在校本科生寝室且满二个学期,寝室人数不少于2人的。

 

优秀寝室

寝室成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积极上进,遵守社会公德,讲文明,懂礼貌;

  1. 寝室成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、校纪校规及公寓管理规定,无晚归情况,本年度无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;

  2.  寝室成员团结友爱、互帮互助、和谐相处;学习态度端正,行为习惯良好,评选当年课程考试无不及格课程;

  3. 在学院本年度常规寝室检查中,取得70%以上的优秀率,或95%以上的优良率,无不合格记录。

 

特色寝室

 

  1. 寝室成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积极上进,遵守社会公德,讲文明,懂礼貌;

  2. 寝室成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、校纪校规及公寓管理规定,无晚归情况,本年度无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;

  3. 寝室成员团结友爱、互帮互助、和谐相处;学习态度端正,行为习惯良好;

  4. 在学院本年度常规寝室检查中无不合格记录。

  5. 寝室成员在学风建设、创新创业、艺术实践、志愿服务、节能环保等方面有突出表现。

 

评选程序与要求

 

  1. 优秀(特色)寝室由寝室长对照评选条件自行申报,各院系核实申报并进行评审,在院系内公示后报给学工部,每个寝室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系列的特色寝室,各院系同一个系列的特色寝室推荐不能超过总推荐数的三分之一,优秀寝室、特色寝室按照不超过各系寝室总数的10%确定推荐名单,寝室数少于10个的院系,可以推荐1个寝室。

  2. 各院系自行组织评选,根据学生申请材料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评审确定各院系优秀寝室和各类特色寝室,上报学工部。

  3. 材料报送要求:请各参选寝室将优秀(特色)寝室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1156757779@qq.com。

 

 

往届优秀寝室展示

 

 

【END】

 

编辑:涂尚卿